居间工程合同

时间:2024-07-11 13:11:54
居间工程合同集锦15篇[此文共15860字]

居间工程合同集锦15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居间工程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居间工程合同1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照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土石方工程项目(以下称该工程项目),引荐甲方和该项目的单位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单位签订该工程项目承包施工合同。单位签订书面的工程承包施工合同。

2、“居间成功”是指甲方与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的信息,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该工程项目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

三、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进行合同谈判。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单位所签订的专业施工单位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如果未及时支付,则逾期每日按未支付居间报酬的1%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

1、本项目居间报酬为工程承包施工合同金额的_______%。

2、居间报酬在甲方与乙方引荐的包施工合同)后日内付清。单位签订该工程项目的专业承_______%。

3、甲方可以转帐或现金的方式支付。

五、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2、双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得的商业秘密做出不利于对方的行为,否则有权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六、合同终止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如果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乙方仍未完成居间任务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3、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七、其他事项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签订日: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工程合同2

甲方(委托方):

地址: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乙方(中介方):

身份证号:

上述甲方(委托方)委托乙方(中介方)协助甲方为其(有限公司)进行承包建筑工程,达成居间合同如下:

一、居间事项:

逸涛半岛三期嘉苑别墅工程的其中217栋别墅及相关配套设施的工程施工总分包权。

二、居间任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26条关于“居间人促成合同签订成功,委托人

应当按按约定支付报酬”的规定,甲方依法完成签订该工程承包项目合同,并顺利的按施工总分包合同约定的时间、约定的内容开工后,收到工程进度款时本合同才生效,反之则无效自动终止该合同。合同生效后甲方同意按如下方式支付居间费:

1、当乙方协助甲方取得该工程施工总分包权,甲方愿意支付乙方人民币捌拾万元(税后)居间费;

2、付款方式:

1)、该居间费在甲方第二次收到工程进度款时,甲方一次支付给乙方人民币贰拾万元(税后)居间费;

2)、该居间费在甲方第三次收到工程进度款时,甲方一次支付给乙方人民币贰拾万元(税后)居间费;

3)、该居间费在甲方第四次收到工程进度款时,甲方一次支付给乙方人民币贰拾万元(税后)居间费;

4)、该居间费在甲方第五次收到工程进度款时,甲方一次支付给乙方人民币贰拾万元(税后)居间费。

三、甲方责任和承诺:

本居间合同生效后为不可撤消、不可更改、无条件保证兑现的见索即付凭证。与甲方的其他相关承诺和居间不相抵触,独立执行,是甲方全体董事会成员一致的、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因公司股权或法人等变更影响,始终有效。

乙方促成甲方与该幅土地使用权所有者谈判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面终止与

乙方的委托关系,不得私自或另行委托其它代理人、居间方与乙方介绍的该工程发包人进行工程承包相关事项;如有上述情况发生,视为乙方完成代理委托,甲方同意无条件支付乙方中介费人民币捌拾万元正(税后),作为对乙方的补偿;并同意对

此补偿费放弃所有法律权利及话语权。

如是次乙方为甲方介绍的施工总分包合同不成功,在半年之内,甲方同意不接触由

乙方介绍的该工程发包人(广州南沙建安);如有任何接触该工程施工,皆视为乙方的中介行为成功论,甲方同意无条件支付乙方中介费人民币捌拾万元正(税后),作为对乙方的补偿;并同意对此补偿费放弃所有法律权利及话语权。

四、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有保密的义务,任何一方以任何形式泄露本合同内容,由泄密方承担一切后果。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六、有关本合同或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七、甲方是指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自身、甲方的分公司、子公司、甲方绝对或相对控股的公司、甲方的股东或者甲方股东所投资的公司等。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签章:签名:

日期:日期:

居间工程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施 ……此处隐藏12446个字……结算总额的10%计算,在乙方结算工程款内扣除。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存三份,乙方存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居间工程合同14

甲方(委托人): 江华县人民政府移民局 法定代表人:住所地: 联系电话: 乙方(居间人): 封 克 健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432927196604140038 住址: 丙方(保证人一): 黄峻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432925195609140056 联系地址:

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合作宗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三方充分协商,依据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乙方接受丙方委托,负责就江华县水口移民工程一事(以下称该工程项目),引荐丙方参加该项目的公开招投标,向丙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若最终促成丙方中标并与该项目的建设单位签订该工程项目的专业承包建筑工程合同,则视为乙方完成了委托事项。

二、甲方义务

2.1 甲方负责提供施工图、场地、付款、邀标程序和编制相关资料;负责标书的编制。

2.2 甲方负责筹备所有资金、工程监管等各项要求。

2.3 如果居间成功,则由丙方全面履行和建设单位所签订的专业施工合同。

2.4 如果居间成功,则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三、乙方的义务

3.1 乙方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招投标的信息,并有义务协助甲方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3.2 乙方在甲方参与招投标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

3.3 丙方中标后,在丙方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应该协调好甲方施工中非因丙方过错而发生的与建设单位之间经济纠纷,促进工程顺利进行。

3.4 该工程项目结算审计后,乙方应该配合丙方共同追回工程余款。

四、丙方的义务

4.1 乙方对甲方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和义务追讨。

4.2 丙方未按时足额支付全部或部分居间报酬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告费用等)时,丙方应无条件地向乙方立即支付债务人甲方的全部到期应付款项。丙方与甲方、建设方的合同必须复印一份给乙方。

五、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5.1 本项目首期居间报酬为:丙方中标后十日内一次性付给乙方居间报酬,按工程量提取1.5,第二次甲方拨款再付0.5%。

5.2 剩余居间报酬为:发包方与丙方签订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后,待工程结算未有增加工程再按比例提取。工程量以审计结果的工程量为准,剩余居间报酬为工程结算造价总金额的百分之一(1%);丙方应随着项目建设单位拨付工程款的进度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除首期居间报酬外)。丙方应该无条件从建设单位每次拨付工程款金额中抽付百分之一(1%)作为居间费付给乙方,并在建设单位拨款到施工单位后五日内必须转付到乙方账上。

5.3 丙方应将居间费支付至乙方以下指定账户:

乙方账户名:

开户行:

帐号:

六、违约责任

6.1 依据5.1条,如丙方逾期支付首期居间报酬,则丙方应按逾期天数每天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壹万元(¥10000)的违约金。

6.2 若乙方未按前述约定做好各项工作落实,应承担丙方及施工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七、合同终止

乙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本合同履行完毕时,本合同终止。

八、丙方保证责任

8.1 丙方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8.2 保证的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居间费、利息、损害赔偿金、违约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用(或仲裁费用)、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与实现债权有关的费用。

8.3 保证期间为本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九、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事项

10.1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10.2 本合同一式四份,三方各持一份,自甲、乙及丙方(保证人一)共同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签字):

丙方(保证人一签字):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日期:

居间工程合同15

工程项目建设需要,现委托 落实并促成委托人 签订该项目承包合同,一旦委托方及其指定的中标公司签订该项目承包合同,并收到工程造价总额10%预付时,即视为居间成功生效。

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本着有偿服务的原则,一旦签订项目承包合同,委托人同意按如下方式向居间人支付居间费。

一、支付金额:按承包该项目结算时的总工程量总额7%计算。

二、支付方式:委托人在收到甲方预付款当日付居间人工程量总额2%。其后每期收取工程进度款时付给居间5%,并扣除每笔款税金。

三、本《居间协议》不可撤销、不受时间限制而失效,不受委托人签订协议中缔约双方的违约纠纷影响,委托人对该居间费负有全部的法律责任,居间方不承担任何与项目承包合同相关的连带责任,委托人对此《居间协议》以及居间项目内容负有保密的义务。

四、此《居间合同》具有劳务合同的同等法律效力,居间成功后,委托人如不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支付报酬义务,需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1.1亿元人民币(壹亿壹仟万元人民币)。居间人可向委托人的协议通过甲方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居间费给居间人,对此委托人无异议,居间人可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等措施。

五、中标方与委托人签订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委托人收到工程总造价金额10%预付款时,居间合同有效,不收到工程预付款项居间合同无效。

六、工程量总额计算方式:按委托人竣工结算完成工程量计算总造价。

七、在办理承包工程合同期间,委托人与居间人各自负担自己费用。

八、工程竣工结算标准:按最新国家高铁铁路工程预算定额结算不下浮,签约时若下浮,居间费按工程总量7%计算无效,双方另签订补充协议执行。

九、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委托人、居间人各执一份;作为向委托人领取居间费凭证。

十、本《居间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法律效力,至居间费支付完毕后失效。

十一、未尽事宜,居间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新问题,双方再签订补充协议执行。

委托人: 居间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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